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发布日期:2024-12-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就宪法和宪法实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章,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12年12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2014年12月,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018年2月,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2022年12月,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发表署名文章,强调“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2023年12月,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先后就全面依法治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等作出重大决策,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性安排,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积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在宪法修正案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宪法实施更加有效。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宪法监督水平稳步提高。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从学龄儿童到耄耋老人,从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到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一个人人参与法治建设、全社会大普法的格局正在加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正在全社会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等要求。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部署,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夯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之基。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加强以案普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zjhb/sthjbhkp/202412/t20241205_26197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策法规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
- “云南—清华”生态环境科技合作科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云南—清华”生态环境科技合作第五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 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召开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 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座谈会召开
- 2025年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潍坊召开
- 守护黄河生态绿,济南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十年再出发
- 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告
- 关于同意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方案的复函
- 关于印发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 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装换料大纲(F版)》和《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装换料大纲(G版)》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第五届青少年生物多样性探究大赛获奖情况的通知
- 关于YY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关于甘肃镇原-宁夏彭阳地区铀矿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 关于天红研究堆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的批复
- 关于同意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 一图读懂 | 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遴选工作